判官是府之副职。相当于副省长(或省辖市副市长)。
判官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官名,始于隋朝。至唐,节度使、观察使、防御使均置判官,为地方长官的僚属,辅理政事。宋沿唐制,并于团练、宣抚、制置、转运、常平诸使亦设置判官。元代改为各州府设置判官。明清仅州置判官,无定员。
判官是地方长官的僚属,主要职责是辅理政事。
上一篇:国际竞争的实质
下一篇:百草枯哪里有卖
相关文章
夏季服装搭配的技巧
01月26日
庆余年剧情介绍
科技知识资料
鬼舞步花式教学
止泻
camel 骆驼
最新文章
从战术密码到精神图腾,解码里皮的足球哲学遗产
跨国企业高管的航空安全困境
微信“已读”功能缺失的背后
好莱坞男星方·基默去世,从《壮志凌云》到“永远的蝙蝠侠”
从味觉狂欢到颌面崩塌的八年之变
丹丝兰
热门文章
除菌洗衣液
乐队名字
韩语我想你怎么说
英雄联盟战队名字
金卫国,历届中国男子体操队员名单
感谢上帝